負責人姓名:龍文欽
辦公地址:河南省西華縣安康大道226號西華縣公安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係方式:0394-2555158
一、機構簡介:
西華縣公安局是縣政府職能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主要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製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局機關內設26個股室,22個派出機構,下屬1個事業單位。
二、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組織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指導、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二)收集、掌握影響穩定的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負責全縣公安法製建設、案件審批、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工作。
(四)組織指揮全縣公安偵查工作;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處置治安災害事故、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打擊、防範暴力恐怖活動和邪教活動;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組織指揮全縣公安機關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治安、戶政、居民身份證的有關事務;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維護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組織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等工作。
(八)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九)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十)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全縣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四)分析全縣公安隊伍狀況,研究、製訂和執行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的規章製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實施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民警教育訓練、表彰獎勵和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
(十五)組織實施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按規定權限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違紀案件。
(十六)製定全縣公安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和標準;組織、管理和分配全縣裝備、被裝和經費。
(十七)指導林業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八)組織指揮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九)承辦縣政府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構設置:
警令指揮室。負責傳達上級公安機關和縣公安局的指示、指令,組織、指揮、協調、指導處置突發性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受理“110”報警、社會救助和投訴以及無線通訊係統(350兆)的指揮調度等。
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全縣刑事案件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況;指導、組織、協調和參與偵破各類刑事案件等。
治安管理大隊。負責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社會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參與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和查處治安案件,組織、協調、參與對重大治安案件、事故的處置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戶政管理工作。
交通管理大隊。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
特巡警大隊。預防、製止犯罪行為和處置突發事件;警戒緊急治安事件現場,疏導群眾,維護秩序;參加處理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參與處置災害事故、搶救人員和財物;執行上級交辦的任務等。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負責黨政機關金融管理等重點單位網絡管理工作;負責網吧安全審核和日常網絡安全檢查工作;負責互聯網接入服務單位、信息服務單位、互聯網服務單位的日常管理和備案工作;負責計算機安全保護等級管理工作等。
禁毒大隊。負責掌握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禁毒工作。
警務督察大隊。負責監督局機關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行使《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規定的現場督察權及其他職權。
法製大隊。負責公安法製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參與公安法製宣傳與谘詢、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對各類案件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強製措施進行審核。
出入境管理股。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對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依法管理。
政辦室。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組織、思想、文化、紀律作風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公安機關機構編製、錄用民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的人事、勞資、福利及全縣公安警銜、警察證審核申報工作;負責在職民警的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團建設、婦女、計劃生育、擁軍優屬以及全縣公安民警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警務保障室。負責計劃、調撥、發放全縣警服和下撥的警用器材裝備;管理縣局機關和監督派出所的基建、房產、國有固定資產;統一管理局機關各項經費;負責涉案財物管理工作。
技防辦(信通股)。規劃、指導全縣公安信息通信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有線綜合通信網、公安信息網絡的建設和維護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電視電話會議線路係統的管理工作。
看守所。負責看守、關押、管教未決犯罪嫌疑人和已決人犯;完成上級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
拘留所。負責對被處以治安拘留的人員采取強製措施;負責對被拘留人員進行法製教育,促進被拘留人員的思想轉變;完成上級組織交辦的其它工作。
森林警察大隊。貫徹執行森林生態管理保護的法律、法規,適時組織縣內發生的破壞森林、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刑事、治安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查處的林業行政案件偵破;負責全縣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宣傳。
各派出所。維護轄區治安,打擊轄區內發生的犯罪案件;管理轄區內的居民戶口,包括常住和暫住戶口;處理轄區內的警情,有群眾求助時需安排警力接處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