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姓名:寇二勇,黨組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河南省西華縣安康大道政府綜合樓八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係方式:0394-2297969
機構簡介:
西華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縣政府職能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主要承擔文化、廣電和旅遊發展等工作。局機關內設6個股室,下屬3個事業單位。
機關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文化、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製定全縣文化工作、文物保護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製定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化係統的體製機構改革。
(三)參與研究製定文化經濟政策,調控、調整文化生活經營和投資方向,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縣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藝術產業交流合作。
(四)指導、管理全縣社會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學藝術發展;指導全縣圖書館、文化館、鄉鎮文化中心工作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監管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及工作。
(六)製定全縣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並監管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對全縣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出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管理和規範城鄉各類演出市場。
(七)負責全縣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核工作,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絡遊戲服務進行監督管理(不含網絡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八)規範和管理全縣文物複製市場,指導文物保護、文物流通管理和文物交流工作。
(九)製定全縣文化藝術教育和文化係統職工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社會藝術教育和文化藝術行業職業教育,擬訂全縣文化藝術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擬定對外文化交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十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和領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把握正確的與論導向。執行國家廣播電視製度、標準和發展規劃,製定和實施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戰略目標和管理辦法,指導所屬播出機構對廣播電視新技術、新產品的應用及所屬播出機構對廣播電視新技術、新產品的應用及所屬設備的技術改造。
(十二)擬訂全縣廣播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的規章製定、管理辦法和相關技術標準,製定全縣廣播電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廣播電視體製改革。
(十三)負責全縣廣播電台、電視台、有線電視台、轉播台、農村有線廣播電視差轉台、衛星地麵接收站的申請建立和撤銷;負責全縣廣播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保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四)領導西華人民廣播電台、西華縣電視台、西華縣有線電視台,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五)負責全縣旅遊市場的開發與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擬訂全縣文化廣電和旅遊事業、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廣電和旅遊交流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製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重大事項落實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紀要、宣傳、檔案、信息、保密、信訪、法律事務和機關財務工作;管理文化廣電和旅遊行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擬訂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負責本係統的統計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黨建、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采、編、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專業考試工作;負責本部門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三)社會文化藝術股 擬訂全縣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起草有關規章和草案;指導群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擬訂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工作規範,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文化事業發展;加快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加強文化古籍保護;負責全縣重大公共文化工程、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縣級文化藝術類社會組織的資格審查、業務監督工作。負責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章草案;擬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係;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和保護工作;承辦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擬訂全縣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的文品和代表我縣水準及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組織、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四)文化市場管理股 擬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政策,正確把握宣傳基調和輿論導向;組織縣內外重大宣傳活動;具體指導、協調西華人民廣播電台、西華電視台,依法對文化經營單位和文化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製止和查處文化經營的違法;負責對文藝演出、文化娛樂和文化藝術品市場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網吧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管理,對電子遊戲機在經營環節進行內容監督,對網絡遊戲服務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縣廣播電台、電視台、有限電視台、電視差轉台的申報成立和撤銷;負責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負責廣播電視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與應用局屬台(站)技術改造和技術疑難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全縣有線廣播電視網絡和利用廣播電視衛星接受設施接收衛星節目的管理工作。
(五)文物旅遊股 研究製定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境內的文物勘探、發掘、保護維修和利用工作;負責全縣國家級、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文物古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文物市場的整頓、規範管理和文物鑒定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查處文物失竊、破壞、盜掘、走私案件;規範和管理文物複製工作,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的開發與監督管理工作。
(六)文化產業辦公室 擬訂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數字化建設,扶持新型文化業態發展;指導全縣文化產業園區和示範基地建設,推進全縣文化大縣向文化強縣建設;指導、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對外文化產業貿易、交流與合作;指導、督促全縣文化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調動漫網絡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規劃、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