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姓名:童莉麗
辦公地址:河南省西華縣政通路223號西華縣農業農村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係方式:0394--2551761
機構簡介:
西華縣農業農村局是負責全縣農業農村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西華縣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把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局機關內設18個股室,下屬4個事業單位。 機關職能: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全縣“三農”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金融保險等政策製定。
(二)統籌推動全縣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全縣深化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全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工作。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落實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重點地區幫扶政策,聯係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定點幫扶、結對幫扶、對口幫扶、社會幫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關考核評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市及縣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中的鞏固拓展脫貧攻堅任務和欠發達鄉鎮辦事處鞏固提升任務的分配建議方案,並履行項目資金績效管理主體責任,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鄉鎮辦事處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構建長效幫扶機製。
(五)指導開展全縣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係。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係、生產體係、經營體係,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糧食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建立全縣糧食安全領域工作協調機製。
(七)負責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製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係建設。
(八)組織全縣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組織開展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全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九)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係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種業振興政策並組織實施。製定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並按規定發布。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係建設,組織、監督國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全縣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製機製改革建議。編製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全縣農業農村科技體製改革和科技創新體係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係和農技推廣體係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高素質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提出主要農產品的出口建議,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及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有關責任分工:
(一)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用於占補平衡的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
(二)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製,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種植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中糧食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農業農村局在其職責範圍內參與農村可再生能源規劃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側重於技術推廣和具體項目落實;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製定能源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能源體製改革,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以及指導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會同縣農業農村局推進農村可再生能源規劃建設,側重於宏觀管理和指導協調。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安全、機要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牽頭協調局所屬單位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網絡信息安全,承擔相關輿情監測、報告、應對和處置具體工作。承擔農業農村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推動上級檢查、巡視、審計及群眾反映突出問題的整改。承擔機關門戶網站、刊物等宣傳平台的管理運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推進鄉村全麵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縣有關宣傳策劃、報道等工作。承擔“三農”信息采編報送有關工作。
(二)縣委農辦秘書股。承擔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三農”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麵落實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人事股。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四)法規股(行政審批股)。承擔機關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工作;指導全縣農業農村係統法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審批綜合辦理工作,開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五)政策與改革股(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製度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負責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和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承擔農村集體產權製度改革工作,指導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工作;指導農村經營管理體係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組織開展農經統計有關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六)鄉村建設促進股。協調推進鄉村建設行動。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開展農村廁所革命。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機製。參與推進鄉村治理體係建設,承擔統籌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推動農村文化發展和移風易俗,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七)發展規劃和農田建設管理股。統籌研究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發展規劃,提出實施的政策建議;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承擔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係有關工作;負責現代農業示範區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場體製改革和現代農業建設。
擬訂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管理製度、技術標準及規範;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承擔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農業綜合開發有關國際合作項目年度計劃編製、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編製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建設與保護發展規劃,承擔相關項目年度計劃編製、組織實施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和耕地質量等級評定,承擔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非糧化相關工作;負責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測算、認定工作。承擔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有關工作。
(八)計劃財務股。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項目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製定;指導監督局係統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財政及基本建設項目審計、所屬單位經濟責任審計和內部審計。
(九)種植業管理股。起草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發展,發布農情信息;承擔農藥、肥料有關監督管理;承擔國內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統籌協調糧食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建立全縣糧食安全領域工作協調機製。
擬訂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全縣農作物種業振興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畜牧水產股。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發展;負責畜牧業發展有關規劃實施工作及種養業協調發展;負責畜牧業生產監測、預警和行業統計工作。擬訂畜禽種業發展規劃,負責擬訂全縣畜禽種業振興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開展畜禽新品種培育和推廣工作;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奶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奶源基地建設、奶牛遺傳改良、奶畜規模化標準化生產、生鮮乳收購站規範化建設;監督管理生鮮乳生產收購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組織擬訂飼料行業、畜禽屠宰管理等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飼料產品質量標準和行業技術規範;組織開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監測預警,負責飼草飼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飼料行業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指導飼料企業執行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範;負責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畜禽屠宰技術鑒定活動。擬訂漁業發展規劃;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監督管理水產種苗,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控;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一)獸醫股(西華縣人民政府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擬訂動物防疫、檢疫以及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有關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製定並實施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開展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承擔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製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強製免疫工作,負責組織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製、撲滅等應急工作;承擔獸醫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疫情應急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縣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及資金儲備工作;承擔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轄區內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獸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獸藥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獸藥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製定獸藥質量監測檢驗體係建設規劃和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獸藥殘留監控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資源利用股。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和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承擔農業野生植物資源保護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製度、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畜禽糞汙資源化利用和調整優化畜禽養殖布局。負責推動種養循環產業發展。承擔發展節水農業相關工作。
(十三)鄉村產業發展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鄉村特色產業結構調整和相關產業園區建設。承擔鄉村幫扶特色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工作。
(十四)幫扶股。承擔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組織起草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幫扶政策,指導脫貧項目資產管理,配合推進易地搬遷後續扶持。協調推動脫貧勞動力就業,指導開展有關技能培訓。協同推進脫貧地區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駐村幫扶管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推動革命老區幫扶和鄉村發展。研究提出中央、省、市和縣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和欠發達鄉鎮辦事處鞏固提升任務的分配建議方案並指導、監督資金使用。組織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麵推進鄉村振興有關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工作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有關工作。
(十五)市場與信息化股(外經外事股)。編製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係、農產品市場體係建設規劃;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和數字鄉村發展有關工作;承擔農業展會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出口工作;承辦農業對外援助有關事宜;負責農業外資項目管理。
(十六)科技教育股(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製改革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創新體係、農業產業技術體係、農技推廣體係建設;指導農業農村科研、技術引進工作,組織開展農業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牽頭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參與農業農村人才培訓工作。
(十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提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麵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係、檢驗檢測體係和信用體係建設。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監督管理。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開展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業質量體係認證管理和綠色、有機等優質農產品發展,承擔培育地理標誌農產品有關工作。
(十八)農業機械化管理股。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農機作業安全和農機監理體係建設;指導、檢查和監督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駕駛證管理;負責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對通過農機鑒定的產品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和標誌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