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姓名
書記:高 昂
鄉長:劉 巍
辦公地址:大王莊鄉大王莊行政村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08:00-11:30下午 15:00-18:00;
冬 季:上午08:30-12:00下午 14:30-17:30。
聯係方式:0394-2240399
機構簡介:
大王莊鄉位於西華縣東南部,距西華縣政府所在地9公裏,南與周口市川匯區接壤,東隔賈魯河與東王營鄉相鄰,西南、西北分別與李大莊鄉、遲營鄉相連。國道G230穿鄉而過,S81(商周高速)、S89(機西高速)在此交匯,高速公路直達鄭州僅90分鍾車程,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素有西華“南大門”之稱。1975年,由李大莊、遲營人民公社劃出13個生產大隊,設立大王莊人民公社,1984年,由人民公社更名為鄉,全鄉麵積42平方公裏,轄20個行政村,56個自然村,戶籍戶數9435戶,總人口3.64萬人。
大王莊鄉盛產小麥、玉米、大豆等農作物。近幾年,緊緊抓住毗鄰城市、交通便捷的區位優勢,大力發展蔬菜生產和瓜果種植,走特色發展的道路,支撐起全鄉農村經濟的半壁江山,並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力爭把大王莊鄉打造成周口市的“菜藍子”和“果園子”,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截至目前,全鄉蔬菜種植麵積已達到26000畝、瓜果種植麵積已達到6000多畝;成立專業合作社67個,注冊登記家庭農場50個,建成蔬菜交易市場3個,逐步形成生態農業、多元化發展的新格局。
機關職能:
一、黨委工作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鄉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
(二)討論和決定本鄉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鄉鎮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重要事項,經鄉鎮黨委研究討論後,由鄉鎮政權機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三)領導鄉鎮政權機關、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加強指導和規範,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四)加強鄉鎮黨委自身建設和村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鄉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五)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幹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鄉鎮單位的幹部。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六)領導本鄉鎮的基層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生態環保、美麗鄉村建設、民生保障、鄉村振興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上級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政府工作職責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財政、民政、社會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與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
(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七)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後勤等工作。對應縣級黨委辦、政府辦、人大和政協機關、改革辦、機構編製等部門。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服務鄉鎮黨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村級黨組織建設等工作。對應縣級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民族宗教、老幹部、工會、團委、婦聯等部門。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統籌落實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融合發展,增加村民收入等工作。對應縣級農業農村、商務、發展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文化廣電和旅遊、審計、統計、金融監管、市場監管、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
四、鄉村建設辦公室:負責落實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保、林業、水利等工作;承擔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對應縣級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鄉村振興、水利、住建等部門。
五、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推進區域公共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對應縣級教育體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保、殘聯、紅十字會等部門。
六、應急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應急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應急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好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和應急救援;負責轄區內消防安全等工作。對應縣級應急管理等部門。
七、村鎮規劃建設辦公室:負責組織編製、實施村鎮規劃,指導做好村規劃的實施和住宅建設的管理工作;依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以及村鎮建設規劃許可等工作。對應縣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住房城鄉建設、鄉村振興、生態環境等部門。
八、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法律法規授權和省政府下放權限,以鄉鎮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負責健全執法配合聯動機製;加強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等工作。對應縣級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市場監管、文化廣電和旅遊、住建、城市管理等具有執法權的部門。
九、平安建設辦公室:承擔轄區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共安全風險防控及社會穩定等工作。對應縣級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網信、信訪等部門。
十、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根據法律法規和省政府授權集中辦理有關審批和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建設、運行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對應縣級行政審批和信息管理部門以及具有審批權限和政務服務事項的部門。
十一、退役軍人服務站:宣傳貫徹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規,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落實;負責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培育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典型等工作。對應縣級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