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單位領導:李誌浦  黨組書記  主任
               
辦公地址:河南省西華縣泰山路166號西華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係方式:0394-7731666
機構簡介:西華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縣政府職能部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主要承擔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衛生健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縣國民衛生健康政策和法規規章,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依法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和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我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工作。委機關內設21個股室,下屬35個事業單位。
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西華縣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範性文件,擬訂政策規劃,製定衛生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製改革,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縣衛生健康規劃的編製和實施。
(二)負責製定全縣疾病預防控製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製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製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製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衛生服務體係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製和鄉村醫生管理製度。
(五)負責製定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製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單位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製定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係。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製,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參與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執行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完善計劃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生育發展動態。監督實施生育技術服務管理的製度。組織實施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推動實施生育生殖健康促進,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研究提出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家庭發展等製度、機製的建議,落實各項利益導向政策。負責協調推動有關單位群眾團體履行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十)組織落實流動人口健康服務管理製度,推動流動人口生育信息共享和均等化健康服務工作機製。
(十一)組織擬定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
(十二)組織擬定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製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係,規範執法行為,依法依規開展監督執法。
(十四)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統計調查,實施縣衛生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省、市、縣要求,組織衛生健康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指導製定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六)承擔全縣保健工作宏觀指導和在西華縣召開的國家和省、市重要會議的衛生保障工作。承辦縣保健委員會委托或指定的有關保健醫療方麵的工作任務及相關事項。負責縣保健對象重要醫療保健任務的協調和指導。
(十七)承擔縣艾滋病防治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八)承擔縣衛生健康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擔地方病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起草縣地方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負責組織調查病(疫)情,提供病(疫)情資料,提出防治措施和防治方案,並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組織監測病(疫)情,對防治措施及防治效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負責疫情報告和統計,組織開展地方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地方病防治機構,培訓防治人員;向有關單位提供病(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會同市場監督管理等單位對本縣鹽業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二十)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按照市愛衛會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本地區、本單位貫徹落實市各項工作任務,履行好各自工作職責。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要求,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製和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落實工作任務。積極推進健康城市建設,按照健康城市建設指標和評價體係要求,組織開展健康單位創建活動。積極開展本地區、本單位愛國衛生評比競賽活動,樹立愛國衛生先進典型,推動愛衛工作深入開展。
(二十一)承擔老齡化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製定的老齡工作方針政策,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全縣老齡工作總體計劃,提出年度工作意見;切實維護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協同有關單位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養老保障體係、老年照料服務體係、老年醫療保健服務體係,在全社會倡導開展尊老敬老養老助老活動;對各級老齡機構和基層老年協會進行業務指導,推動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齡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積極為縣委、縣政府決策老齡工作提供重要依據。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對老齡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組織開展老齡工作方麵的重大活動,落實國家發展老齡產業優惠政策,協調有關單位製定具體實施辦法,鼓勵和扶持開發老齡產業,建設老年社會福利、服務設施,鼓勵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發揮老年人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二十二)承擔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的日常事務工作。
(二十三)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重大衛生健康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及其它;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協助黨組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群眾組織的幹部;指導全縣衛生健康係統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和衛生健康文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人事股。擬定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社會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高級專家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本係統幹部管理培訓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援外醫療隊的選拔、派出、培訓和管理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組織擬定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量工作,編製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指導衛生健康公關服務體係建設;配合做好衛生健康基礎設規劃的製定及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組織實施;指導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網站建設和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組織擬定衛生健康內部財務管理製度,按照相關規定參加衛生健康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承擔機關及納入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衛生健康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四)審計股。擬定衛健委係統內部審計工作計劃,製定內審規章製度;培訓係統內部兼職審計人員;對衛生健康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查;對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經費使用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和審查;負責內部采購大宗物品的經濟合同和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審簽與項目結算的監督審計;負責審計結果的運用,督促審計問題的整改;負責對所屬單位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機構編製審計和離任審計;負責審計谘詢工作;協助查處本係統幹部職工違反經濟紀律、法規的行為。
(五)行政審批股。負責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與服務工作:1、醫療機構名稱裁定,醫療機構執業登記、(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變更、注銷;2、負責對醫師(含助理醫師)資格認定,醫師執業注冊、變更、注銷及醫師執業注冊多機構備案、離職備案;3、中醫診所備案;4、護士注冊初審,鄉村醫師執業再注冊、變更;5、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助產技術、結紮、終止妊娠手術)機構執業許可,母嬰保健服務人員(助產技術、結紮、終止妊娠手術)資格認定;6、負責公共衛生許可(包括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變更、延續,公共環境衛生許可、變更、延續,放射診療許可);7、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鑒定(縣級);8、負責三孩生育審批;9、負責14 周以上終止妊娠證明的開據。
(六)醫政醫管股(糾風辦公室)。擬定醫療機構、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地方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依照相關法規和職權,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工作;擬定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臨床護理、醫院藥事、醫院感染控製、臨床實驗室管理、學術交流等工作;監督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定全縣醫療機構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製度;負責製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管理製度,協調、指導、監督醫療事故處理;協調和指導全縣120 院前急救指揮體係和城鄉院前急救網絡建設,負責采供血機構設置和執業許可工作,落實推進無償獻血工作。指導管理全縣艾滋病醫療救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縣醫療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征兵體檢、殘疾人康複等工作。
負責對衛健委係統糾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和協調指導,負責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醫德醫風的組織協調工作,綜合分析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情況;綜合治理本部門和行業“三亂”行為;組織開展民主政風行風評議活動。
(七)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製度股。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製度,參與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河南省藥品增補目錄;執行藥品、醫療器械、耗材采購、配送、使用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製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指導醫院藥事管理和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負責基本藥物製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
(八)中醫藥發展辦公室。擬定和實施中醫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製定和實施中醫醫療、保健、康複、護理、感染及藥事等方麵的政策、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及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日常管理,負責相關技術準入;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類別醫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指導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醫師定期考核;製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及政策,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組織開展對中醫藥文獻、秘方、驗方的無償指導;全縣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科技保密、科技合作和學術交流;貫徹落實國家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全科醫師培訓和中醫藥繼續教育相關製度;負責中醫藥繼續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師承教育及基層中醫藥人員業務培訓的宏觀管理工作。
(九)疾病預防控製股。擬定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疫苗使用與管理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製定傳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製定公共營養規劃,管理營養性疾病防治工作,發展營養醫學;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係,做好學校衛生,防止和控製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擬定全縣艾滋病、性病、丙肝等防治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縣艾滋病防治工作及艾滋病防治項目的實施和管理;承擔縣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煙草控製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十)基層衛生股(公共衛生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農村衛生、社區衛生相關規劃。做好公共衛生相關政策法規宣傳調研工作並組織實施,推進並指導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係和社區工作服務體係建設;貫徹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關政策、指導鄉鎮衛生院加強運行監管,完善運行機製,貫徹落實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負責村衛生室設置和執業許可,村衛生室委托鄉鎮衛生院初審,基層衛生股審核報行政審批股發證,完善鄉村醫生管理製度,推進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骨幹醫師、鄉村骨幹醫生、鄉村醫生培訓的宏觀管理工作;負責基本衛生保健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管理;擬定全縣衛生宣傳、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
(十一)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管理服務工作;完善各項利益導向機製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製度;落實各項獎勵扶助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流動人口生育健康信息管理係統建設及數據應用;實施生育健康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落實。
(十二)婦幼健康服務股。貫徹執行國家省婦幼衛生健康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係建設,優化配置婦幼保健與衛生健康技術服務資源,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推廣婦幼健康適宜技術,承擔婦幼衛生、人類輔助生殖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技術管理生育健康技術服務工作,積極實施婦幼公共衛生項目;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措施的落實;組織全縣病殘兒及節育手術並發症的鑒定工作;依法對藥具發放、管理使用進行指導、監督,強化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
(十三)綜合監督股(法製股)。依據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承擔全縣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生活飲用水、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監督執法,依法查處衛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
承擔衛健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權責清單編製工作;負責組織重大處罰事項的聽證,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重大政策的前瞻性研究;組織開展有關衛生健康社會經濟政策研究;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組織開展法製宣傳教育和相關法律、法規谘詢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行政案件審批及案卷歸檔工作。
(十四)科技教育股。擬定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縣級科研項目實施、新技術評估管理、重點科研基地建設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製定全縣醫學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和專科醫師培訓製度,組織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全科醫生培養和專科醫師培訓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指導醫學群眾社團的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衛健委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製度、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縣衛生應急體係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製、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演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老齡健康股。擬訂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係;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民辦社會養老福利機構或個人投資興辦的養老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管;指導社會化養老工作;承擔全縣老齡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信息化股。為衛生健康信息化管理提供服務;衛生健康係統各類統計;網站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具體技術性、事務性工作及培訓工作;承擔委機關電子政務應用係統與網絡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相關信息安全與保密技術工作;強力推進衛生健康信息經平台建設,推進衛生健康信息數據互聯互通;承擔大數據信息的收集、匯總、整合、分析、上報工作。
(十八)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西華縣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擬定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化學品毒性鑒定、個人劑量監測、放射防護器材和含放射性產品檢測等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規劃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負責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製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開展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工作;做好勞動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技術指導、培訓、監測工作。
承擔西華縣保健委員會日常工作:擬定全縣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縣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全縣保健工作宏觀指導工作;負責在西華縣召開的國際性、國家和省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衛生保障工作;負責縣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和預防保健工作;負責重點保健對象的健康體檢、健康教育、重大會診和搶救工作;指導全縣幹部保健工作。
(十九)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辦公室。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具體工作,承辦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二十)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股。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
(二十一)信訪股。負責接待群眾來訪,登記信訪事項,解答和回複群眾谘詢,協調解決信訪問題;負責查辦信訪案件,並提出處理建議,督辦信訪處理意見落實,公示或者反饋查處結果;負責群眾申請複查或複核的信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