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辦【2025】13號
作者:
來源:周口市西華縣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2025-11-1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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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經開區管委會,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11月18日

 

 

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根據《周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健全周口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製實施方案的通知》(周政辦〔2025〕2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強化協同配合。政府統籌各部門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基層發力、多方參與”的聯動工作機製和安全、順暢的信息共享機製,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的領導,穩定征繳組織方式,全力推進參保擴麵提質增效。

(二)突出便民服務。創新繳費服務方式,不斷優化繳費渠道,持續推廣手機微信、支付寶、河南稅務APP等信息化自助繳費模式的同時,對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繳費的群體采取集中征繳模式,為繳費人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繳費服務。

二、目標任務

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優化整合,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規範、高效的征繳服務,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優化參保繳費經辦流程,簡化辦事程序,提升經辦效率,方便居民便捷、高效參保繳費,實現參保居民共享社會經濟發展成果的目標,做到應保盡保。

三、參保繳費

(一)參保對象。在縣域內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的人員均應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二)繳費標準。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400元/人,各級財政補助標準700元/人。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財政給予400元全額資助,個人不繳費。低保對象、符合條件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給予定額資助,“免申即享”享受財政定額資助。新生兒按政策規定出生90日內辦理參保手續並繳費。

(三)繳費時間。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我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待遇保障期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參保登記

1.未辦理參保登記或者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繳費人,需本人或通過代辦人員到縣、鄉、村醫保服務中心(站)窗口辦理登記、變更手續。

2.稅務部門接收經辦機構傳遞的居民醫保參保登記信息,自動調用接收的信息完成自然人信息采集和參保登記信息關聯。

3.2025年度已參保繳費人員無需再辦理參保登記。

(五)繳費渠道

1.自助繳費。參保人可通過“河南稅務”APP、“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支付寶小程序“豫事辦”、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電子稅務局等線上渠道或到銀行(郵政為主)進行自助繳費。有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可以通過“職工個人賬戶代繳居民醫保費”模塊,為符合政策規定的近親屬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2.集中繳費渠道。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按照便民、高效原則,根據轄區內常駐居民情況,設置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服務點。集中繳費服務點將代征人員費款存至指定賬戶,同時將代征人員信息報送至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錄入信息後進行集中申報。

3.辦稅服務廳繳費。在線下集中收繳的同時,堅持線上線下“兩條腿”走路,堅持推行多元化繳費渠道,聚焦社保費繳納疑難雜症,提供保障及兜底服務。

四、建立連續參保繳費激勵約束機製

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基本醫保集中繳費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後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對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複變動待遇等待期,繳費標準參照當年個人繳費標準,每多繳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複後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於6個月。對在非集中繳費期繳費參加當年基本醫保的,按規定享受待遇等待期結束後至繳費當年年底的基本醫保待遇。醫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後每連續參保1年,適當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對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每次分別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8萬元。居民發生大病保險報銷並使用獎勵額度後,前期積累的零報銷激勵額度清零。斷保之後再次參保的,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前期積累的連續參保激勵大病保險額度繼續保留

五、部門分工

(一)鄉鎮、辦事處。負責轄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政策的宣傳;負責轄區內村(居)委會對未申報人員進行及時申報登記;根據縣政府統一部署,製定下發轄區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實施方案;成立轄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統籌推進征繳工作。

(二)縣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宣傳、參保登記、集中征繳數據核對、集中征繳申報、參保繳費查詢等業務。

(三)縣稅務局。做好繳費渠道及繳費方式等宣傳工作;負責開展集中征繳代辦員征繳業務培訓;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申報受理、費款征收、退費受理等工作;按照職責開具相應繳費憑證和證明,並提供繳費查詢業務;聯合醫保部門處理征繳問題,做好運維保障。

(四)縣財政局。負責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到位;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專項經費和工作經費及時到位;協助稅務、醫保、衛健等部門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工作;做好集中征繳代征資金監管工作;做好退費相關工作。

(五)縣民政局。負責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戶動態信息歸類整理後及時傳遞給縣醫療保障局,督促本部門所管轄人群做好參保繳費動員工作,按相關政策,確保參保率100%.

(六)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將脫貧人口、納入監測範圍的人員動態信息歸類整理後及時傳遞給縣醫療保障局,督促所管轄人群做好參保繳費動員工作,按相關政策,確保脫貧人口參保率99%以上,監測對象參保率100%。

(七)縣殘聯。負責督促所管轄人群做好參保繳費動員工作,確保持證殘疾人參保率100%。

(八)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督促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做好在校學生參保繳費宣傳引導,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製或變相強製學生購買商業保險產品;同時,配合醫保部門定期開展學生基本信息與參保信息調度、比對工作,動態掌握學生參保情況,加強數據共享,確保在校學生參保率100%。

(九)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相關宣傳工作。

(十)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西華支行。負責做好集中征繳指定賬戶的三方協議簽約代扣,配合代征單位做好資金核對,提供代征賬戶的銀行流水明細查詢等相關工作。

(十一)縣紀委監委和審計部門。負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全程監督,嚴查截留、挪用醫保資金、超標準收費等違規違法現象。

六、實施步驟

(一)征繳準備階段(10月1日前)。召開西華縣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集中征繳工作。動員相關部門,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積極宣傳,廣泛發動,向群眾講清居民醫保征繳政策和意義,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各鄉鎮、辦事處要積極部署召開轄區內征繳工作動員會,明確集中征繳代征單位;稅務部門要及時組織召開對代征單位的培訓輔導會,以會代訓,以訓促學,提高代征單位征繳業務工作能力。

(二)征繳入庫階段(9月29日—12月31日)。全麵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和繳費工作,嚴查在征繳中出現滯留資金和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代征單位可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查看轄區內居民參保繳費情況,定期導出未參保繳費人員明細進行申報繳費提醒,查漏補缺。

(三)征繳明細數據核對。征繳期結束後,由稅務部門和醫保部門核對征繳入庫明細,確保申報入庫繳費人員信息全部回傳醫保係統記賬,避免係統銜接問題影響繳費人待遇享受。

七、工作要求

(一)縣政府成立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征繳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縣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征繳工作(領導小組不作為縣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征繳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二)縣政府製定城鄉居民醫保分鄉鎮辦征繳目標任務(見附件1),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考核。

(三)縣醫療保障局、稅務局要定期指導征繳工作,掌握工作進展情況,以居民醫保係統到賬數據統計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征繳進度,並定期分析。

(四)集中征繳醫保資金要及時足額入庫,嚴禁截留、挪用醫保資金、超標準收費,一經發現,將嚴肅追究相關人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移送司法機關。

(五)各鄉鎮、辦事處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圍繞任務目標,按時間要求,製定工作方案,充分宣傳發動,調動廣大居民的參保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圓滿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征繳任務。

(六)各鄉鎮、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通力協作,精誠配合,主動擔當作為,履職盡責,有力促進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征繳工作順利開展。

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x

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行業部門任務明細表.docx

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參保任務表.docx




《西華縣2026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責任編輯:李傑